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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8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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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食品药品常态化建设 巩固文明城市成果
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绵阳市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确保2017年绵阳市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,市食药监局结合“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市”建设,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。

一是健全责任体系。成立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,由局长任组长,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,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主要负责指导、督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抓好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、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和年度《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》中相关指标任务的贯彻落实,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,与“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市”建设同安排、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局办公室,由其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,并明确1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。各县市区、园区、科学城食药监局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积极推行文明城市“网格化”管理,全面抓好文明城市建设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,并成立相应的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机构。

二是完善考核体系。市食药监局与各县市区、园区、科学城食药监局,与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签订《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责任书》,进一步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扎实推进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。每年组织2-3次专项督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,明确整改时限,督促整改到位。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;对消极怠慢、失职失责的将按照《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》进行追责;对落实到位、成绩突出的将进行表扬。

三是落实重点任务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、婴幼儿奶粉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的联合整治;加强诚信体系建设,抓好质量诚信教育,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,完善以“行政监管、行业自律、消费者监督和分级综合评价”为主要内容的“3+1”评价体系,建立《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》和《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公示制度》,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量化分级标识管理和动态公示;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,完善“红黑名单”制度;加强不文明餐饮专项治理,积极发动餐饮行业民间组织、餐饮企业、个体经营者广泛开展“文明餐桌行动”;加强亮证经营管理,确保所有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。“五病”调离制度、消毒制度等落实到位;加强环境卫生整治,“门前三包、门内达标”责任制落实。

(市食药监局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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